房地產交易常識
Real Estate Knowledge
銀行貸款

客戶可貸款成數,除建案本身條件及政府規定外,最重要的因素為客戶之財力〈收支比、現金資產、資產負債比及信用評分等〉,借款相關文件需由借款人親自簽名,借款流程及相關事項如下
一、買賣案件申貸撥款流程

二、個人戶貸款(依各銀行規定)
(一)準備資料
1.身分證、健保卡或駕照、戶口名簿(正本)及印章
2.房屋所有權狀、土地及建物謄本
3.個人收入證明,如:薪資單、扣繳憑單、薪轉存摺等,若有其他資產所得請提供金融機構列印之投資明細(如股票、基金)、租賃契約、躉繳保單(視各銀行而定)或其他佐證資料…
4.若需要保證人:要提供保證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、個人收入證明
5.房屋買賣契約書影本
6.軍公教人員貸款另需提供在職證明
7.若借款人於全體金融機構總借款(含本次貸款)合計達2000萬以上,需向國稅局申請納稅證明書(可委託銀行代為申請)
8.外國人借款請提供「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」以利辦理,若有中華民國居留證者,亦請提供中華民國居留證影本
(二)限制條件
1.借款人(自然人)於聯徵中心歸戶查詢,已有以房屋為抵押擔保放款之房屋貸款者(科目:購置不動產),貸款成數可能下降、利率可能升高
2.購置央行限定區域建物權狀含有(住)字樣住宅,則有下列限制
A.不得有寬限期
B.貸款額度不得逾鑑價成數:二房最高6成
C.日後除該筆房屋貸款外,不得以任何方式名義增加貸款額度
D.利率會較第一戶房貸高
3.一般貸款人之年齡通常需介於20~65歲範圍內,部分銀行亦可能限制借款人年齡加借款年限不得超過75
4.外國人或大陸、香港地區人士,因財力認定困難,貸款不易
(三)財力證明參考資料(依各銀行規定調整)
1.扣繳憑單(完稅證明)、401報表 (公司負責人或大股東)
2.現金資產:現金存款(存摺、定存)、股票、基金、躉繳保費
3.不動產:依國稅局列出之財產清單認列不動產部分
4.海外資產(含大陸地區):只認現金資產部位,不動產(因無法估價,且無法查詢負債)不可認列
5.外籍人士辦理貸款,通常需有一名台灣保人
(四)貸款需要保證人嗎?
依銀行法規定足額擔保品借款人無需提供保證人。借款人若想強化自身授信條件(如借款人債信不良或還款能力不足),可提出保證人以利核貸
三、公司戶貸款(依各銀行規定)
(一)準備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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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公司借款會議記錄
- 借款用途及償還計劃
- 最近三年度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(續貸案可僅提供上年度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)
- 財務簽證報告(向金融機構借款逾三仟萬元者)
- 本年度期中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(暫結至最近月份)
- 最近12個月之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影本(即401表影本)
- 公司基本資料及工廠登記證影本(請檢附最新資料)
- 公司設立(變更)登記表及出進口廠商登記卡影本(請檢附最新資料)
- 公司章程或合夥契約影本(請檢附最新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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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‧股東名冊或合夥名冊影本(請檢附最新資料)
11.董、監事名冊影本(請檢附最新資料)
12.現金收支預估表及營運計劃表(向金融機構短期借款達一億元者)
13.資金來源去路表、建廠進度及營運計劃表、預估資產負債表、預估損益表(向金融機構中、長期借款達一億元者)
(二)借款公司需填寫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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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授信申請書
- 公司資料表
- 負責人及保證人之個人資料表(含身分證影本)
- 授信餘額申報單
- 集團企業資料表
- 同一關係人資料表
- 財務報表聲明書
- 會計師承諾書(適用指定公司)
- 同意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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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特定地區住宅貸款業務規定
項目 |
最新規定(105年3月) |
借款人高價住宅貸款規範 |
鑑價或買賣金額 |
1.高價住宅認定標準 |
1.台北市7000萬以上 2.新北市6000萬以上 3.其他地區4000萬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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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最高貸款成數 |
高價住宅最高可貸6成 |
適用對象:自然人及公司法人 |
1. 不得有寬限期 2. 貸款額度最高不得超過住宅(含基地)鑑價或買賣金額較低者之6成 3. 除前款貸款額度外,不得另以修繕、周轉金或其他貸款名目,額外增加貸款金額 |
注意事項 「住宅購屋貸款」定義:建物所有權狀含有「住」字樣之住宅,如所購房屋建物所有權狀之用途登記為「住商」、「住辦」,而主要用途確係營業用且有設立登記,並經金融機構實地查核屬實者,該貸款即非屬本規定之「住宅購屋貸款」,亦即如您所購戶別將來使用執照用途為住宅者,即受上述央行規定限制。 |